灌水可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。 如以上发表意见的各位所举: 1. 不知道什么是灌水者,犹以不熟悉论坛的老人为主,发了一些准灌水贴,不是明知故犯,这种贴子我们一般都能分辩出,也并无大的反感,一般是持宽容的态度。 2. 混分者,犹以小混混为主,胡乱说几个字,或瞎拷背别人说过的话,得分走人。也有随便问个问题,有人化了工夫和时间作了回答,他却根本不会回来看一看。此种为利已害人。 3. 自己问自答者,往往是没有什么难度或意义的,不值得发贴的问题,看贴的新手也从中学不到什么,此种也无大碍,只是浪费了或可以说戏弄人他人的时间。 4. 没有实际内容的捧贴,此种无大碍,好贴需要有捧贴顶贴人,虽是水灌,论坛需要此种水贴。此贴还有一大好处,即好贴被次好贴或差贴压下沉了,此种水贴起了积极的作用,把好贴死而复生,论坛上此种水贴很多,而且大多出自认真的高手。 5. 地毯式大面积轰炸式,整个页面全部瘫痪。其内容有无聊的复制别人的话,也有拷贝很多有用的资料。特出的是拷贝了大量与音乐有关的珍贵资料,内容非水,但论坛在短时间甚至较长时间瘫痪了。如此发贴者可谓用尽心计,不辞辛劳,说得好是混分,说得不好是居心不良,搞跨论坛。此种属可恨者。 6. 令人哭笑不得者,其话是说不要灌水,而其本身就是在灌水。又可分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灌水,或知道是灌水而非要捣乱。 7. 明知什么是灌水而非要灌水者,可称恶意灌水。 8. 灌了水已被善者规劝或警告,却跳出来反扑,而又话出强硬或挑衅。提醒者为论坛的和谐又往往避而不再答,如此更滋长了灌水者的威风。 每一个论坛都有灌水的情况,但灌水作为一种不良行为还是应该得到有利有节有效的冶理。PPF的冶理已经是不错的了,但还是可以有加强的空隙,有些举报得不到处置。还可以考虑一些措施,如以上小鸟提的建议,以某种合理的形式办发新手少量风币,免得其不断灌水。再如任命若干位论坛纠察,帮助维持论坛秩序。 以上仅是讨论,欢迎指正。 |
良好的互访通道,会给人增加一份良好的心情氛围。 |
对于灌水,思考其产生原理,确实并没有多方面兼顾的处理方法,每个人都会出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。 所以过多的分析或建议也就不说了(其实刚才写了很多,但是到头来发现没有太大的意义,改为简单总结一下)。 灌水获得积分,无可厚非,注册者的目的换取操作权限,而站在管理者方面同时增加人气,实际上已经是双赢。 而站在反对灌水的人群来看,归为“解答者”“讨论者”,而后者可以直接去已建立的更纯净的贵宾区解决。 那么剩下的无非也就是参与解答者,会大量的浏览开放新帖,看到过多无意义,费时费力的水贴,当厌恶之。 对于公司体系来说,处理这些是职责所在,那么也就无可厚非,而对于义工来说,也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, 日久生厌,热情也不如当初(其实很大程度的热情归于QM提供的优于其它的用户体验),可能会退而其后。 当然,不断的会有这样热心的新人加入,能够勉强维系这种循环,最后还是各得其所,相对是平衡的。 最后要说的,QM是满足于此,还是有能力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,这是/才是最根本的问题,祝福、希望、祈愿! |
个人觉得有两种灌水是一定要排除的,一是恶意灌水,如顶楼沈老师提出的这类。二是同一时间同一版块大量无意义的点评,如楼上所列的19911111回贴。 |
(此帖是我曾在【贵宾区】讨论同一问题的发言) 对“灌水”的解读可参看: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2848.htm 谈点我个人的意见。 所有论坛“灌水”现象都是难以避免的,会员的背景资料及专业水平也是模糊和参差不齐的,出现一些“水帖”也就不足为怪了。 为减少“灌水”帖本论坛也曾想过一些办法,比如:增加获得F币的途径、投票区送F币、对广告机器人的设防等。曾经有人建议是否可用现金购买F币,但考虑论坛系统的付款转账机制不健全,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而难以实现;也有人曾经建议新会员注册即送若干F币,但考虑这样会否造成一人重复注册多个账号而未被采纳。 上传曲谱由以前自动加F币(未通过的不加F币)改为现在由审核老师根据曲谱难度和质量手动奖励F币,包括对【未通过】的曲谱也给予少量F币的鼓励,仍是为减少“水帖”数量的措施之一。 网络版毕竟只是免费试用的版本,如果仅靠F币即可维持正常使用,还会有多少人去花钱购买正式版呢?作者应有的回报和软件的后续开发又如何得到保证呢? 从管理角度讲,对所谓“水帖”的判定有时也会因人而异,发现并已删除规定范围内的“水帖”数量也不少(同时指出该帖系“违规内容”并通知了作者),对个别“恶意灌水”者则采取了该账号“禁止发言”的限制措施。可是有时觉得“灌水”总比“潜水”(只看帖而不回帖)要强,有时觉得“灌水”似乎也能提高点儿论坛的“人气”......当然也有避免出现“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”的考虑。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加强论坛的管理,欢迎各位会员参与讨论,一起商量。 补充: 请新会员务必看一看并自觉遵守本论坛有关处理“灌水”的规则:http://www.ppfeng.com/thread-4223-1-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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