谱谱风

标题: 关于删、改贴之我见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dalaonie    时间: 2012-8-23 17:54
标题: 关于删、改贴之我见
入坛至今,本人除了制些乐谱用以锻炼自己外,也陆续发了些文字帖。有的是参与严肃的学术讨论,有的则是自我调侃打诨逗趣。身值坛中,可谓乐趣无穷。然而,却也发现诸多问题。有些,本人曾开贴说过。虽没有引起官方太多的关注,但基于本人的直率性格使然,又不能不说。今儿,咱再来聊聊关于改贴和删贴这事儿。


改贴,指的是修改或再次编辑已发帖子的内容。这种操作方法可谓人人皆知,是很正常的事。问题是,当帖子有人跟贴或点评后,并就其中的某个问题或错误提出质疑或探讨时,原发贴是不应该再被修改的,除非发贴人另有跟贴说明或认错。本来问题或错误在发贴人,而不做任何说明就‘偷偷’改贴操作,势必会造成阅读混乱,亦令读者莫名其妙。

删贴,一指个人行为,即通过购买“悔悟卡”删除自己的贴;二指官方行为,即管理员或版主行使特权,对所有人都适用的操作办法。目前所见的是09年发布的关于灌水贴惩罚之八条。本人有幸对此也有领教。通过购买“悔悟卡”删除自己的贴,本无可厚非。但我认为,如果原发贴出现了上述所讲的情况,仍然是不应该擅自做主删贴。因为性质已变,删自己同时又删他人,合适吗?至于官方删贴,本人不好多加议论。就象法律规定的一样,不可指责,只能建议。所以本人觉得,惩罚水贴是必须的,但方法应该是灵活的。官方删贴,打个不恰当比如,犹如犯人被枪毙(本人被删过贴,就有这种感觉。话糙但理明)。一个被执行了“枪毙”的人,是否还应给个知情权呢?对这种情况,本人认为有两个更人性化些的解决途径可选择:一是强硬处理,即在被删帖子上打个印记,比如犯了哪条罪状,就象过去犯人脸上刻字一般;二是私下沟通,即通过私下通信办法进行沟通解决。讲明利害关系,从而让发帖人自己删贴,不好吗?

以“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”为出发点,对删贴和改贴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拙见。出于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的原则,还望各位朋友轻点拍砖。

作者: yayaon    时间: 2012-8-23 23:58
目前论坛的“悔悟卡”只针对于自己上传的歌谱进行删除,其他板块的帖子无权操作。

另外,管理员、版主的精力都有限,肯定无法长期大量的去跟每个违规的用户沟通啊。
作者: foolishbug    时间: 2012-8-24 00:10
嘻嘻,狗狗唠叨起来也很长篇的说。。。虫子眼晕ING....{:soso_e120:}
作者: 29711677    时间: 2012-8-24 00:46
和谐论坛靠大家共同努力,希望论坛能长远发展。
作者: szbxy    时间: 2012-8-24 06:34
支持。楼主所言很有道理。
改贴,指的是修改或再次编辑已发帖子的内容。这种操作方法可谓人人皆知,是很正常的事。问题是,当帖子有人跟贴或点评后,并就其中的某个问题或错误提出质疑或探讨时,原发贴是不应该再被修改的,除非发贴人另有跟贴说明或认错。本来问题或错误在发贴人,而不做任何说明就‘偷偷’改贴操作,势必会造成阅读混乱,亦令读者莫名其妙。
大有同感
作者: 小鸟一人    时间: 2012-8-24 09:02
本帖最后由 小鸟一人 于 2012-8-24 09:04 编辑

没用过 悔悟卡,感觉那个东西没有用,有时候只能带来不快,就像朋友们说的一样:楼主发了帖子子,下边朋友也许会针对帖子/也许针对楼主讨论开来,结果被楼主“悔悟”了,那是什么心情?

1。如果说楼主故意发一些“特别”帖子,那他也不会 用悔悟卡去删除。
2. 如果是谱友失误发错帖子。可以及时通知版主和管理删除。

还是大家一起努力,遵守论坛的规章制度,不要发些没有意义的帖子。


作者: foolishbug    时间: 2012-8-24 10:02
本帖最后由 foolishbug 于 2012-8-24 10:12 编辑

俺也米用过“悔悟卡”,一是还得花币币买卡不划算,再者想删不如自己把贴子修改一哈就OK了,不需要弄什么卡的说,呵呵

做过论坛管理的人都知道这份辛苦,米做过的银可能不很了解其中的难度的说,嘻嘻(虫子曾经做过10年,如今退出浆糊了)

这个问题就如公共卫生需要大家共同遵守,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靠的是个人的素质和自律,再就是严惩严罚的管理制度,如果指望管理人员一个一个的劝游客路人自觉,虫子觉得愿望是好的,实际上是很难做到而且也达不到效果的。{:soso_e113:}
作者: 小鸟一人    时间: 2012-8-24 16:52
小鸟一人 发表于 2012-8-24 09:02
没用过 悔悟卡,感觉那个东西没有用,有时候只能带来不快,就像朋友们说的一样:楼主发了帖子子,下边朋友也 ...

老师息怒,我不是说你这帖子无意义,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,我的无意义指的是那结灌水之类帖子。

如果你在别人的帖子里进行了一些讨论交流,最后被删除了,你会是什么心情。我的意思就是:用悔悟卡会给别人带来不快。不是吗?

如果发错了帖子,不用管理员删除 ,也可以自己再进行编辑的。



作者: zpshencn    时间: 2012-8-24 19:21
本帖最后由 zpshencn 于 2012-8-24 19:24 编辑

老聂说的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

第一个问题:自己的帖子,是允许编辑修改的。但是如果有跟贴针对有误处作了点评,原发贴人就不应该不作说明而就改,这种改叫偷偷偷改,有虚荣心之嫌,好像原本就是没有错的。其后果有二。一是失去了点评的作用,后面的人会看得莫明其妙,学不到东西。二是跟贴纠错的人很委曲,后面再来的人会觉人家上面明明是对的而你却瞎说。我自己就多次蒙受此怨。

第二个问题:对违规贴灌水贴,管理员就有权大刀阔斧该改就改该删就删,没什么可商量或沟通。而且沟通根本不可行,无此时间和精力不说,你若软绵绵去和人沟通,人家可能就会和你吵,这可能就会没完没了。仅举一例,前几日我规劝和曝光一位严重灌水,该仁兄(或仁姐)却以某种口吻反击曰“论坛不是让人说话的吗?有话则长,无话则短,不是吗?”他(或她)没有看看他(或她)的灌水贴叫说话吗?但是火药味如此之浓,管理员还能跟他(或她)争吵下去吗?所以不需要什么沟通,在规则之下该删该罚果断行之。他(或她)有意见就有意见好了,论坛不差他(或她)一个或几个。
作者: 柳梅    时间: 2012-8-24 21:54
本帖最后由 柳梅 于 2012-8-24 23:07 编辑
szbxy 发表于 2012-8-24 06:34
支持。楼主所言很有道理。
改贴,指的是修改或再次编辑已发帖子的内容。这种操作方法可谓人人皆知,是很正 ...

    楼主与五楼的跟帖人所发表的言论本人无法理解,依您所言;新会员上传的帖子经过您那模棱两可,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点评以后,PPF论坛的十位评审老师就无权修改了,要改谱还得首先注明这一条是楼主怀疑过的,这一条是五楼的什么人已经指出过的。否则就是评审老师“偷偷"的改帖操作,就会造成混乱。两位大哥是不是这个意思? ”南京到北京,老师是官称“。有的老师是自己的职业;有的老师是新手对老会员的尊称;有的老师是真正的PPF论坛权威的评审老师。看看左边的地址栏就心知肚明,不要自己找不到北了。
    强调老师的区别目的在于;被新手尊称的”老师“可以发表自己的作品,可以对别人的作品点评;论坛评审老师有权对所有的上传曲谱进行点评、修改、规范,一票通过或者一票否定。这绝对不叫”偷偷“的改帖操作,更不会造成论坛的混乱。您来之前我们这个论坛没有混乱过,您来之后我相信PPF论坛也不会混乱。如果一个评审老师连一小节内多一拍都看不出来,那还叫评审老师吗,如果调整任何地方都得申请点评过人的同意,这个谱子什么时候能规范起来,什么时间能通过审核呢?。




作者: dalaonie    时间: 2012-8-25 17:12
爱生气又爱公开叫板的柳老师:象您这种人,本该置之不理。但您眼下这种出言不逊而不知深浅,黑白颠倒又无事生非的做法,已触怒了老朽。不与您理论两句,看来还真的对不住您了。
首先纠正您的一些说法:
1. 本帖对事不对人。您从哪里看出,本贴只是针对PPF论坛的评审老师了?
2. 说,“老师可以发表自己的作品,可以对别人的作品点评”。没错,但您说得并不全面。请看官方在“QM简谱资源”里的说明:
“本版块由所有义务担任审核的老师兼任版主并对上传曲谱进行点评,其他注册会员均可浏览发表意见”。
3.如果一个评审老师连一小节内多一拍都看不出来,那还叫评审老师吗”。按您的意思就是,如果一个评审老师连一小节内多一拍都看不出来,那就不叫评审老师,是吗?
本来还有其他可纠正的内容,可您一夜之间又改了某些话(注意,我有截图为证)。我说过,在没有跟贴的情况下是可以随便编辑的。所以这里就不再讨论您的其他不妥之处了。
现在来说说您目前不正常的表现:
1.甘阳上亢,赌气叫板。请看自己曾发过的帖子或点评吧。
1
http://www.ppfeng.com/thread-32969-4-2.html
您为何跟我和五楼的兄弟szbxy 过不去,大家看看这里也许就会明白了。您心胸究竟如何,请大家鉴定。
2
来自您5楼的点评:“言之无理,如同一人”。
2. 偷梁换柱,挑拨是非。您在9楼对沈老师的点评时说“ 沈老师是在打圆场。楼主所指并不是针对曲谱原作者的,而是说评审老师无权对他点评过的曲谱进行修改,否则就是偷偷的改帖操作。您也是评审老师,应该有自己的态度啊”。
3. 说话幼稚,出语伤人。您自己看看都在说些什么?“模棱两可,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点评”,“自己找不到北了”。
4. 身为教师,名不符实。您的资料显示,某市音院硕士,95级,教师,性别保密。
之所以说您身为音乐教师而名不符实,主要指如下两点:
1.)本坛里没见到您的过多涉及音乐专业的点评或帖子。
2.)您在本帖里,除了行文中有过多的狡辩外,并无太多的文采。
您好象感觉老朽的地位比您低,就可以随便与我无礼说话,是吗?可以郑重告诉您,老朽不仅有资格跟您谈论音乐,更有资格教训您!
最后一句:如果您告诉我您是女性,我立马就不跟您逗嘴了。真的!
本来老朽发表该贴,一是有感而发,并非针对某人而写;二是从论坛事务角度谈些个人看法以助论坛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。由衷感谢老师和谱友们对本帖的特别关注和讨论。然而,有人无理取闹,恣意挑衅,那就怪不得老朽在此非礼了!


作者: 琴棋书画    时间: 2012-8-25 20:45
我还不会用悔悟卡。你说的我也有同感,初入门者往往会挨起!


作者: szbxy    时间: 2012-8-25 21:23
看了10楼柳梅女士抑或先生的这些扭曲的文字,老朽倒是真找不到北了。研究音乐的人不知协奏曲与叙事曲为何物,已叫人笑掉大牙了。楼主dalaonie 先生非常直白的文字,你还看不懂,看来有必要回中学或小学去再修语文了。为人师表,真是枉空了。不是老朽讲话刻薄,是你的无礼撒泼激怒了我。为辩清是非,我再与你上讲几句。
    一、我再引用一下此贴楼主dalaonie的原话。“改贴,指的是修改或再次编辑已发帖子的内容。这种操作方法可谓人人皆知,是很正常的事。问题是,当帖子有人跟贴或点评后,并就其中的某个问题或错误提出质疑或探讨时,原发贴是不应该再被修改的,除非发贴人另有跟贴说明或认错。本来令读者莫名其妙。”这段话意思十分明了。先是给改贴,作了个定义。一般情况下,改贴是正常的。什么时候不正常,dalaonie先生的文字表述很明白严谨,即当帖子有人跟贴或点评后,并就其中的某个问题或错误提出质疑或探讨时,发贴人不作说明或认错,去改贴,谓不正常。不正常改贴,产生的后果:令读者莫名其妙。dalaonie先生泛指发贴人,什么时候专指评审老师了呢?! 你这是偷换主体,搬弄是非,挑泼离间,用心恶毒。
二、我之所以在5楼引用并赞成dalaonie先生的这段话,因我亲历过这种情况。柳梅女士(先生)可找采茶舞曲点评贴一看。特别注意我点评回复的时间和楼主最后编缉时间(在曲谱上方)。此贴看后,一般人会以为我胡乱点评,殊不知曲谱已被修改。我坦率地告诉你,为这段间奏的风格,我听了不少版本的录音(包括那个改动过的),也找了不少版本的总谱看过。最后确定整理者抄用了刘东红先生编配的东西。但将间奏最后一小节2765改成了6545。这样一来,西子湖边的采茶姑娘被迫唱着好汉歌到山东旅游了。音乐风格变了。我点评探讨音乐是有风格话题完全在正常的学术讨论范围之中,没有冒犯什么人啊。
三、我对论坛的评审老师是尊重的,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,严格把关,我们就看不到这么多规范而又漂亮的谱子。如果说,对评审老师的点评发表点看法,特别是指出点明显的错误,就是搞乱论坛,那你太霸道,太无肚量了。我介绍你到华音等其他音乐网站看看,你还不要口吐白沫,手脚抽筋了。我认为谱友在讨论中才能学到真东西,网站才会有人气。
四、柳梅女士(先生),实话实说,老朽很卑视你,一个受过高等教学,又是研究音乐多年的人,至今还是半瓶子醋,丢人啊。老朽劝你静下心来,多读些书(包括初高中的语文书),尽快变成一瓶醋。同时,请记住,不唯上,只唯实。好自为之。老朽不再奉陪了。

作者: 中将    时间: 2012-8-25 22:49
本帖最后由 中将 于 2012-8-26 00:10 编辑
dalaonie 发表于 2012-8-25 17:12
爱生气又爱公开叫板的柳老师:象您这种人,本该置之不理。但您眼下这种出言不逊而不知深浅,黑白颠倒又无事 ...

这位注册刚刚两个月的“高人”对自己才说过的话怎么转脸不认账了呢?你不是爱截图作证吗,我也给你截个图片看看吧;
(, 下载次数: 9)

你的原话是“除非发帖人改贴或认错,(别人)不做任何说明就”偷偷“的改帖操作,势必造成阅读混乱...”这里你非常老道的留了一手,省略了主语,为以后的诡辩留下了余地。但是白纸黑字铁证如山,想赖帐是赖不掉的。
柳眉老师是PPF论坛受人敬重的老会员,心直口快爱坛如家眼里容不得沙子。对你那个“我见”提点不同意见竟遭到打击报复。你的心胸就是这样“宽阔”吗?用一个女老师的职业性别说事,管得了吗。纵观两个月在论坛的表现,不是打诨就是闲聊,浪费论坛资源。对曲谱点评说不到点子上,完全不像资料上的身份。PPF论坛是个严肃的学术论坛,自有他的规章和等级制度,每个会员都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力,谁也无权教训别人。想教训别人的人最好先教训一下自己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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